这是我到夜场工作的第七个月。
而在这七个月之前,我的身份是一只狐。
这并非危言耸听,我确实是一只狐,是一只从灵山处下来的狐狸。
作为狐,我偷跑到这个不属于我的世界来,并非是贪图玩乐,而是为了找到能与我血液相融合的男人,繁衍后代。
就此,挽救狐族的兴衰。
可能有人会问我,你好端端怎么不去平常的做都市小白领,却在男女关系最为混乱,且人人唾弃的夜场里面工作?
对于这点,我想说的只有在这种人人都不屑,肮脏的地方,才能考验到与我融合男人的秉性。
当初白娘子也是用头上的簪子几番考验了一下许仙的诚实度不是?
我所在工作的夜场名字叫‘迷失’。
来迷失的男人大多数表面看起来很斯文,但只有做我们这一行的才清楚他们内地里是多么的变,态。
比如说往我们女人的身体里灌辣椒水什么的,有些身体素质不行的,就会被弄死。
在这行里,死了个人就好像是灰尘落进大海里一样,一星半点的涟漪都没有泛。
毕竟,来夜场里的女人大多都是没人疼的主,人死了,一般都是直接扔海里处理。
当然了,有人死,就也有人重获新生。
也有聪明伶俐的姐妹趁着年轻美貌,把握住了机会,成为富豪商贾的情人,从此吃的是人参燕窝,穿的绫罗绸缎,用的金银玛瑙,行的最低档次也是宝马奔驰。
对此,我的好朋友蓝妮儿时常对我说的就是,你就是太死板,不然的话凭借你的容貌,肯定是分分钟泡上有钱有势的男人。
听到这话,我通常是笑笑不回答。
若我想下海捞钱的话,又何必露胳膊露腿的在迷失夜场里勾搭客人。